宋新庄煤矿典型案例曝光
稿件来源:监察执法一处
发布时间: 2026-09-21 10:46
2026年7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执法人员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具备检测标识卡唯一性的功能,在煤矿主斜井口(人员主要出入井口)测试发现,在“一人多卡”情况下,人员能够正常出入井口闸机,系统未报警,另外系统也不能实现违规进入准入区域人员总数及人员报警查询功能,属于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该矿上述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一项、《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四十四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四条第一项,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并对煤矿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